智育是为学生的全面发展、创造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文化知识和智力基础的教育活动。随着社会进程的加快,知识爆炸、信息更新、技术迭代等等因素,智育已经逐渐从教学生“学会”转向了“会学”,不断发展心智、培养能力。
智育分如何计算?
智育Ⅰ指学业考核成绩,主要考核学生对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的学习、掌握程度。
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,满分50分,计算公式如下:
平均学分绩点=∑(成绩绩点×课程学分)÷∑课程学分
平均学分绩点成绩=平均学分绩点×50÷5
注:“校选修课程”不参与学分绩点成绩计算
智育II指除学业考核成绩之外其他智育成果,主要考核学生学术成果,课外专业学习情况及课外科技类,技能类竞赛活动获奖情况。
Ø 加分项:
1. 自主学习学校教学计划以外的本专业类网络课程(指在教务管理系统以外选修的网络课程),考核合格每门加4分,累计不超过5分。【自主申报】
2.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列班级前5的,分别加10分,8分,6分,4分,2分;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的名次上升20%及以上的,加10分。【自主申报】
3.在校内外公开出版物上(标有CN、ISSN、ISBN)发表论文,经个人申报、二级学院或主管部门审核,视论文发表级别,省级期刊加5分,核心期刊及以上加10-30分,SCI、SSCI根据分区加10-40分。累计不超过40分。论文作者排名第二、三、四、五位完成人按80%、70%、60%、50%计分,排名第五之后均按20%计分。【自主申报】
4.在各级科技类、技能类竞赛活动、创新创业类竞赛中,凡提交作品的(主要指论文、科技发明、制作、调查报告等),每件加2分;获奖者按照实际情况予以加分(A、B类竞赛)【自主申报】
级别 类别 等次 |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外研社 国才杯”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 | A类 | B类 | ||||||||
第 一 等 次 | 第二等次 | 第 三 等 次 | 第 一 等 次 | 第 二 等 次 | 第 三 等 次 | 第四等次 | 第 一 等 次 | 第二等次 | 第三等次 | 第四等次 | |
国际级 国家级 | 100 | 90 | 80 | 80 | 70 | 60 | 50 | 60 | 50 | 40 | 30 |
省级 | 80 | 70 | 60 | 60 | 50 | 40 | 30 | 50 | 40 | 30 | 20 |
校级 | 60 | 50 | 40 | 50 | 40 | 30 | 20 | 40 | 30 | 20 | 10 |
注:除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外研社 国才杯”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、A类和B类以外的省级以上的科技类、技能类竞赛活动、创新创业类竞赛,可在不高于B类学科竞赛相应等级的最低档计分。科技文化艺术节等校级活动,根据获奖情况,依次给予加分。一等5分、二等4分、三等3分。
A类B类竞赛认定标准参照《盐城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
团队项目获奖成员排名的第二、三、四、五位,按照80%、70%、60%、50%计分,排名第五以后,均按20%计分。
5.普通话被定为二级乙等加2分、二级甲等加4分、一级乙等加6分、一级甲等加8分。【班级申报】
6.除驾照外的职业技能学习,合格每门加4分。【自主申报】
7.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加2分、二级考试加8分、三级考试加15分。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(CET-4)考试加8分(仅加一次),通过国家大家英语六级(CET-6)考试加15分(仅加一次);雅思托福考试成绩优秀(雅思6.0、托福90分以上)加10分;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一门加8分。【班级申报】
8.在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中,实习成绩考核为优秀的加6分,被评为“优秀实习生”的加10分(优秀与优秀实习生不累计加分),参加新疆实习支教的加10分。
9.积极参与学校、二级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宣讲、培训、报告,专业学术类报告及学术类社团开展的相关活动,每次加2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【集中申报】
Ø 减分项
不遵守教学(含自修、劳动课、见习实习实训、教学测评等)秩序的,视情况每次3-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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