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盐师院〔2022〕58号)有关规定,通过个人和班级申报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,拟将徐勒等17名同学评为一等奖学金,岳佳荣等145名同学评为二等奖学金,何昌敏等213名同学评为三等奖学金,周春玲等125名同学评为单项奖学金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地点:生化教学楼415,联系电话:0515-88233086。(公式已结束)
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
2025年3月10日
图文:谭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