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)》(盐师院〔2025〕72号)有关规定,通过个人和班级申报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,拟将李迅等36名同学评为一等奖学金,杨清等124名同学评为二等奖学金,刘佳玲等139名同学评为三等奖学金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地点:生化教学楼413,联系电话:0515-88233086。
附件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春学期学生专业奖学金公示名单.xlsx
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
2025年9月26日